重庆浩誉实业有限公司璧山高新区电镀集中加工区公共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信息
浏览量:0 时间:2017-11-0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重庆浩誉实业有限公司已委托重庆环科院博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现将该项目情况进行首次公示。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璧山高新区电镀集中加工区公共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重庆市璧山区聚金大道3号F03栋1单元4楼3~4号车间
建筑面积:350 m2
建设内容及规模:安装3套表面处理公共配套设施。其中:新建1条退镀生产线,年总产能30万m2/年;1处存放规模为150m³危化品存放区;1处存放规模为40吨液态危险废物暂存区等公共配套生产设施。
二、联系方式
1、项目建设单位
重庆浩誉实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3389665588
地 址:重庆市璧山区聚金大道3号F03栋1单元4楼3~4号车间
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联系人:徐工
邮 箱:2054650698@qq.com
电 话:86812770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冉家坝旗山路252号
邮 编:401147
三、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工作程序
建设单位委托-文件资料收集、研究-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工程分析—环境影响识别-环境影响评价-编写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书技术评估—环保主管单位审查批复。
2、主要工作内容
阐明本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分析预测本项目运行期所产生的各类环境影响,针对不利影响提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四、公众参与的主要事项
1、对本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的认识;
2、本项目对周围环境影响的意见;
3、公众对本项目运行过程中的态度;
4、公众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5、公示时间为十个工作日。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个人或单位可以通过信函、传真或者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本项目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在本项目环评报告书基本完成(报送审批前),还将进行第2次信息公示。
第2次公示内容:
①. 本项目情况简述;
②. 本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③. 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④. 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⑤. 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⑥.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⑦. 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⑧.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说明: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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