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惠丰成电镀有限公司新建表面处理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浏览量:0 时间:2017-05-03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和《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2]98号)等相关规定,现将重庆冬焱电镀有限责任公司新建电镀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予以公告。
一、项目名称和工程概要
项目名称:新建表面处理生产线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璧山区聚金大道3号F03栋1单元第二层车间
建设单位:重庆惠丰成电镀有限公司
总投资:2000万元
建筑面积:858m2。
工作制度:双班制,年操作时间4800小时(合300天)
劳动定员:总定员30人
建设计划:4个月
主体建设内容:新建2条全自动电镀生产线,总生产规模为20万m2/年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预防对策、措施要点
1、环境空气
项目废气主要为碱雾、氟化物、氮氧化物和铬酸雾。碱雾主要来自除油等工序,氟化物、氮氧化物主要来自脱垢工序,铬酸雾主要来自镀铬工序。碱雾、氮氧化物和氟化物经槽边抽风收集进入酸雾净化塔,通过循环碱液水喷淋中和,由高约25m排气筒排放;铬酸雾经槽边抽风收集通过铬酸雾回收器回收,再进一步通过酸雾处理塔处理,由高约25m排气筒排放。经此处理后,排放的氟化物、氮氧化物、铬酸雾浓度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中表5相应标准,对当地大气环境影响甚微。
2、地表水
拟建项目废水主要来自于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废水经车间分质、分类收集后进入璧山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璧山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为20000m3/d,目前已建成并运行,能够容纳拟建项目产生的废水。拟建项目废水经处理后部分回用,排放的废水达《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中表3标准排放至璧南河。经预测分析,项目废水达标排放对璧南河水质影响较小,不会改变其环境功能类别。
3、地下水
拟建项目入驻电镀园区。污水管道、物料输送管道均采用管廊“可视化”设计。采取槽体架空、槽体底部设置接水托盘、电镀槽两侧设置挡水板等散水收集措施。车间地面采取严格防腐防渗措施。正常情况下,不会对地下水环境产生影响。
4、声环境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运行噪声,集中于生产车间内。各设备噪声源强总体较小,通过合理布置噪声源,对高噪声设备采用设备减震、厂房隔声、厂周绿化等措施,可有效减少车间噪声对声环境的影响,项目厂界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对声学环境影响较小。
5、固体废物
拟建项目固体废物实行分类处置。
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储存,交给有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置,并实行联单管理,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一般工业固废主要为不沾染危险废物的废弃包装物、设备维修产生的零部件、不合格品及纯水制备产生的少量废活性炭等,集中收集后,由废品回收机构回收,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办公生活垃圾由加工区北区统一收集后运至璧山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总之,拟建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去向明确、合理、安全,不会造成二次污染,可实现“资源化、无害化”目标。
6、环境风险
拟建项目生产所需酸碱液体由园区提供,其它化学品由公司指定的化学品公司配送,拟建项目生产车间设临时化学品仓库,只存放少量临时急需的化学品,不设专门的化学品仓库,无重大危险源。拟建项目主要风险类型为槽液泄漏对环境空气、地表水环境影响。在采取有效、可靠的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后,其环境风险可以接受。
三、环境影响结论要点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符合《重庆市工业项目环境准入规定(修订)》和《重庆市电镀行业准入条件(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项目位于璧山工业园区电镀集中加工区,项目产生的废水经分类收集后,排入璧山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对受纳水体璧南河的影响较小,氯化氢等废气经槽边抽风收集、酸雾净化塔处理后,通过高约25m排气筒达标排放;项目的清洁生产水平处于国内先进水平,总量控制指标在璧山工业园区电镀集中加工区总量控制的范围内。因此,从环保角度考虑拟建项目建设可行,选址合理。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查阅环评简本的期限:自项目第二次公示首日起,不少于十个工作日
公众查阅环评全文本的预计起始时间:2017年5月3日。
公众查阅环评简本、全文本的方式:通过环评单位、建设单位均可查阅。
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重庆惠丰成电镀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8580267978 联系人:胡先生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重庆环科院博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证书等级:甲;证书编号:国环评证甲字第3103号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冉家坝区旗山路252号 邮编:401147
联系人:徐女士 电话: 13677692502 传真:023-88521308
Email:904162969@qq.com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范围:可能受到项目影响的所有公众,以及对项目建设或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有宝贵意见的所有公众。
主要事项:请公众对报告书中的工程分析、环境现状、环境影响预测、评价结论的可靠性和可行性提出意见;特别是报告书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的合理性、可行性和有效性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若公众对项目还有其它更好的建设性建议恳请及时提出,我们将积极采纳并衷表谢意。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采取在网站发布环境信息方式、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等方式,让公众充分了解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内容,同时还将采取现场走访、询问的方式与公众进行广泛的交流。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项目第二次公示首日起,不少于十个工作日。
重庆浩誉实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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